同志们:
下面,我就植树造林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植树造林及苗木管护工作
开展这次植树造林观摩活动,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对去冬以来的植树造林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评比,做一个阶段性的小结;二是就如何巩固造林成果,进行安排部署。
去冬以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林业生态建设会议精神,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投入,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林业生态建设植树造林任务。据初步统计,全县造林面积达5.2万亩,占计划4.49万亩的116%,其中通道绿化造林0.48万亩,绿化里程达210公里,植树48万多株,山区生态造林完成2.1万亩,占计划3.13万亩的67%,环城和围镇围村造林0.36万亩,林果基地造林0.56万亩。其主要特点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规划到位。县政府印发了造林绿化工作方案,把重点造林项目落实到了乡村和地块、路段。大部分乡镇根据县总体安排,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具体的造林规划设计。湍东、灌涨、赵店三个乡镇,把高速公路通道绿化工作,细化分解到组、到农户。二是组织领导到位。2007年11月15日县委、县政府就召开了林业工作会议,2008年1月3日又召开了冬季造林工作会议,在冬春造林期间先后组织多次植树造林观摩督查活动。王书记、李县长亲自安排部署造林工作,并多次深入乡村督导造林工作开展。大部分乡镇的书记、乡镇长也都做到了大员上前,并实行了副职领导包村、包工程责任制。三是突出了造林绿化重点。去冬今春,全县上下把通道绿化、环城和围镇围村造林、山区生态造林、林果基地建设作为造林绿化的重点来抓,尤其是强力推进了以高速公路绿化和环城林带建设,基本完成了造林任务。湍东、灌涨两个乡镇,书记、镇长亲自动员、亲临一线,在三天时间内,完成了200余亩环城林带建设任务;瓦亭、余关、王店等乡镇,采取招商引资,建设杨树丰产林、优质薄壳核桃基地等;赤眉、赵店、湍东等乡镇,按照点、线、面相结合的要求,高标准建设林业生态廊道示范环线;庙岗、赵店各新建一个500亩以上的板栗基地。马山、赤眉、乍曲等乡镇,按照绿化美化的要求,高标准绿化集镇;大桥乡充分利用区域性小气候的优势,在杨沟村新发展柑桔500多亩;师岗镇组织实施围镇造林和山区生态造林,七里坪、夏馆、板场等乡镇,组织开展了荒山荒滩造林;赤眉、七里坪、师岗等乡镇,结合新农村建设,围村造林取得了较好成效。四是加大了造林绿化的资金投入。根据初步统计,全县投入造林绿化资金达1000万元,其中县乡财政投入200多万元,社会造林主体投资近800万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虽然通道绿化任务已基本完成,但荒山造林、围镇围村造林的遗留还很大,任务还很艰巨。乡镇之间也存在着较大的不平衡性。二是工作标准不高。有些乡镇的通道绿化宽度严重不足,栽植不规范,穴小,苗小、浇水少,树苗东倒西歪。三是机制落实不到位。相当一部分乡村创新机制流于形式,应付思想严重。
根据林业生态建设要求和我县林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林业承包机制,切实加强新造林的管护工作。前段时间我们把工作重点放在造林上,虽然也反复强调了承包机制的落实,但从实际情况看,大部分通道绿化路段和荒山荒地的生态造林,仍然是靠行政推动,是由乡镇政府或村组统一组织栽植的,树地分家,林权不明,责任和利益脱钩,这将严重影响新栽苗木的成活和保存。如果不认真落实承包机制,做到责、权、利相统一,将会再次出现去年高速公路通道绿化时前栽后毁的严重局面。所以,在承包机制的落实上:一是要明确树权、确定承包农户或造林大户。二是要签订承包合同,用合同的形式把承包者的责任、利益确定下来。三是要合理解决被占地农户的经济补偿问题。四是要严格奖惩,县财政对高速公路、312国道和环城林带的补助将在8月份省级验收后进行兑现,这件事情,李县长已经明确表态,只要成活率和保存率达95%以上的,坚决予以兑现;达不到的,不仅不补助,还要按每亩1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直接从县财政扣减经费。其他乡镇也要采取一定的补偿措施,把经济补偿与苗木的保存率和成活率相挂钩,用资金投入引导村组群众加强林木管护。五是要明确责任,对通道绿化和荒山荒地造林要落实乡、村干部分包责任制。所有造林地块都签订林木管护责任书。承包机制落实情况和乡村干部分包责任制情况要登记造册,乡镇政府、林业局各存查一份。林木管护责任书由承包人、组负责人、村负责人、乡镇负责人四方签字,乡镇政府和县森林公安分局作为监督单位。林木管护责任书一式三份,承包人、乡镇政府和森林公安分局各1份。责任制落实情况统计表和林木管护责任书在4月15日前报县林业局,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六是要把握管护的关键时期,麦收前后和秋作物播种期间,是对我们苗木管理工作的严峻考验,既要禁止在林带内使用收割机和焚烧麦茬,还要在春夏干旱时段及时进行浇水保苗,同时要严防在林带内套种玉米、芝麻等高杆农作物。县政府决定,在6月份和8月份分别再组织一次观摩检查,对各乡镇新栽苗木的成活保存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对成活保存率低的乡镇要通报批评,取消年度林业评先资格,损毁严重的还要追究乡镇长和主抓副职的领导责任。
(二)认真做好造林实绩的自查工作。林业生态省建设的造林实绩实行县级自查、市级复查和省级核查。县级自查在四月份完成,市级复查5月份进行,省级核查在7—8月份,造林实绩核查将最终确定我县的造林成效。核查结果要在全市、全省通报,并纳入年度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我们组织的观摩评比只是检查工作成效的一个方面,各乡镇是否完成所分配的造林绿化任务,还要通过造林实际核查来最终确定。乡镇必须在4月15日前完成乡镇自查,并把自查情况报送林业局。林业局将严格按照省厅制定的造林实际核查办法,逐乡镇、逐类型、逐地块进行检查。
(三)扎实开展退耕还林工程复查工作。为全面掌握退耕还林政策执行情况,巩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厅下发了豫财办农[2008]36号文件,安排部署工程管理和政策执行情况检查。
检查实行省、市、县三级检查,即先由各县进行自查(4月底前),市级进行复查(5月底前),省级进行抽查(6月)。县级自查范围为全县所有退耕地还林地块,自查面积6.6万亩。自查内容包括:一是造林保存情况,包括面积保存情况和苗木保存情况;二是退耕地的管理状况,包括林木长势情况,经济林效益,套种是否合理等;三是补助资金发放落实情况,补助资金与退耕面积、农户是否吻合,资金发放是否进行公示,有无抵扣等现象;四是信访案件处理情况。
对此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不及时整改被省检查组复查出问题的,将要在全省通报批评,到时候不仅仅是你自己丢人,关键是还会给县委、县政府抹黑。所以各乡镇要按自查内容和要求,迅速组织人员开展乡级自查,乡级自查在4月15日前完成,县退耕办将根据乡级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二、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集体林改工作的紧迫感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在保持林地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把林地的使用权、林木的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交给农民,明晰产权,确权发证,建立责、权、利明晰的林业经营制度。集体“林改”不仅仅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丰富、完善和深化农村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生态产品和木材供给能力,维护木材安全和生态安全的根本途径;更是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发展的迫切需要。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历程,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土改时期的“分山分林到户”;二是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山林入社”;三是人民公社时期的“山林集体所有、统一经营”;四是改革开放初期的“林业三定”,即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和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这四个阶段的林权制度改革是各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产物,不同程度地推动了集体林业的发展。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集体林产权虚置、农民经营主体地位不落实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当然,也制约了林业生产力的发展。现在大部分集体林区是“绿色银行不开门,守着青山没饭吃”。请大家想一想,农业用18亿亩耕地解决了13亿人的吃饭问题,而林业有43亿亩林地,却没有让老百姓脱贫致富,原因何在?根本原因就是林业改革不到位,体制和机制不顺。
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3年以来先后在福建、江西、辽宁等省实施,已取得了明显成效。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省政府专门下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省主要领导在全省林业生态省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亲自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了动员和部署。市里下发了《关于印发南阳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迅速行动,认真安排部署,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铺开。我县“林改”工作,去年在省、市的统一按排部署下,较好地完成了王场试点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达到了预期目的。通过林改、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呈现出了资源增量、林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良好发展态势,受到农户的大力支持和欢迎。但是当前仍有不少群众和基层干部,不能正确认识“林改”工作的积极意义,思想上仍存在着许多顾虑和误解。一是认为没有必要搞“林改”。认为前些年已经搞过拍卖、承包,搞“林改”没有什么意义。二是认为没有时间搞“林改”。认为既要搞造林、抓保护、又要创建设林业生态省,时间、人员、资金都很紧张,顾不上搞“林改”。三是片面地看待“林改”。把“林改”简单地看成分山到户,分林到人,担心“林改”会造成新一轮的乱砍滥伐。四是害怕搞“林改”。认为“林改”会诱发各种矛盾,尤其担心群众对过去承包拍卖的林地提出不同意见,甚至否定过去的合同或协议,引起干群矛盾,导致群众上访。
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农村综合改革会议上明确指出:“当前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个重要方法,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项改革有利于调动农民造林护林的积极性,利用和保护好林地资源,要在试点的基础上稳妥推进”。回良玉副总理也指出“这项改革是顺应发展规律,顺乎农民意愿,合乎农村实际的重大创举,是加快林业发展,振兴林区经济、富裕广大林农的根本途径,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举措,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必将载入中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史册”。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明确部署了改革集体林权制度的任务。作为山区县,我们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林改”对于解放农村生产力,调整农村生产关系,推动集体林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大意义,坚定搞好此次“林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坚决把这一项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办实办好,为林业生态省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明确任务和重点,扎实推进集体林改工作
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主要包括:乡镇、村、组集体所有的林地林木,重点是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尚未明晰的集体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沟河渠、农田林网、道路两侧绿化用地。国有林地林木暂不列入本次改革范围。集体林地林木权属有纠纷争议的,应先行调处,再进行改革。改革的具体内容是:自留山稳定不变;责任山原则稳定不变;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政策;对退耕还林地确权发证;完善平原区及“四旁”宜林地及林木权属;规范流转机制;确定荒山荒地经营主体;明确国队合作造林、贷款造林等权属;实行“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此次“林改”,不搞“一刀切”,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产权明晰后,组、村、乡镇、县要逐级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
我县林业用地203万亩,占国土总面积369万亩的55%,现有乡、村、组集体林地86.1万亩、责任山44.5万亩,自留山58.4万亩。根据省、市的安排,此次林改,集体林地林木必须明晰产权,确权到户,自留山、责任山都要核(换)发林权证,农田林网、路林等林木,也应确权到户,颁发林权证,因此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工作任务相当繁重。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实施方案,我县“林改”工作今年全县整体必须完成65%以上;城关、王店、灌涨、大桥、师岗、湍东6个乡镇要全部完成任务;瓦亭、乍岖、赤眉、赵店、余关5个乡镇要完成80%以上;板场、夏馆、七里坪、马山口、西庙岗5个乡镇要完成65%以上;2009年9月底,全县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
我县“林改”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一是成立机构,宣传发动和制定方案阶段,4月20日前必须完成。这一阶段是全面推进集体林改的基础性工作,各乡镇要抓紧成立机构,层层宣传发动,搞好技术培训,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工作方案要报县林改办同意后方可实施。近期县林改办将对各乡镇从事林改工作的同志进行专门培训,届时都要及时参加。在县对乡镇林改骨干培训的同时,各乡镇要重点组织好对乡镇、村、组专职从事林改人员的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或以会代训形式进行培训,使所有参与林改的干部、工作人员及群众充分认识林改的目的和要求,熟悉林改的程序和步骤,掌握林改的政策和方法,并能在改革中正确运用。二是实地核查,勘界确权,登记备案阶段,8月31日前必须完成。这一阶段的工作量大,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各乡镇都要精心组织,落实干部包村责任制,派出林改工作组驻村开展工作,全程参与村、组的林改工作,切实抓好实地勘查,结果公示,勘界确权,登记备案等关键环节。三是审核输机、确权发证,建立档案阶段,10月31日前必须完成。要抓好证书颁发、矛盾调解、建档立案等工作,确保不出现任何纰漏。在林地和林木权属明晰之后,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林权权利人申请登记办证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并签章同意后报送县林业局申请登记办证。县林业局对申请办证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认定符合办证条件的,将相关文字信息和数据输入计算机,并以村为单位将林地使用权和所有权,宗地图制成公示表,由乡镇在相关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县林业局要及时将林权登记申请材料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核发全国统一制式的林权证书。四是自查整改,检查验收,巩固完善阶段,12月10日前必须完成。以乡镇为单位,各乡镇林改领导小组按照全省统一检查验收标准和办法,对集体林改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和程序要求的要予以纠错整改,发现有遗漏项目和内容的要予以补充完善。在各乡镇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县林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县“两办”督查室组成检查验收小组,按照全省统一检查验收标准和办法,对各乡镇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全面量化考评和检查验收。
今年我县集体林改时间紧,任务重,程序要求严格,各乡镇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市政府和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真抓实干,把这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乡镇主要领导要扑下身子,及早着手,回去后要立即组织人员,澄清底子,明确区域内“林改”任务。要按照先易后难原则,抓紧制定本地集体林改实施方案,做好目标的衔接和分解工作,将任务尽快落到实处,对改革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开动脑筋,想办法,出良策,千方百计地把这项工作搞好,要在确保改革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把工作往前赶,不能以任何理由延误“林改”工作,影响全县工作大局。
(三)强化措施,确保完成集体林改目标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想把林改工作稳妥顺利地开展下去并取得成效,关键看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否把集体林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省统一部署,市加强领导,县直接领导、乡政府组织、村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乡镇政府在集体“林改”工作中负有重要责任,要抓紧成立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副职领导专抓,抽调数名懂法律、懂政策、懂技术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专职从事“林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乡镇乡镇长亲自担任,副组长由乡镇分管领导担任,实行分片包村责任制,明确任务,强化责任。
2、加大宣传力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群众性工作,又是一项社会性工作,不仅关乎农民利益,也涉及到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个方面;不仅需要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林改”政策,县电视台要开辟“林改”宣传专栏,全方位宣传报道林改工作情况。会上我们印发了“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会后,各乡镇要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印发通知书,张贴标语等形式,把“林改”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唤起社会方方面面的关注与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林业局要和发改委、财政、国土、农业、司法、监察、税务、金融、交通、水利、新闻宣传等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共同推进集体“林改”工作顺利开展。
3、提高工作质量。“林改”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农村林区的发展和稳定,各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林改”工作的质量,认真做好每一步工作。一是要规范程序,依法操作。要严格按照省、市“林改”工作部署和县政府实施方案,严格工作步骤,做实做细每一项工作。要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切实做到林改“程序、方案、内容、结果”四公开。二是要因地施策、科学定案。要根据山区、丘陵等不同地理条件和不同的社情、林情、民情、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制定“林改”方案。方案既要符合有关法律和上级政策的规定,又要切合当地实际,既能保证改革取得实效,又简单明确,容易操作。三是要认真细致,准确勘界。外业勘界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林改”工作人员要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认真对待每一宗林地,准确定界、精确勾图,不得应付,不能马虎。四是要善于协调,化解矛盾。对于“林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我们绝不能回避,要依据法律和政策,依靠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积极协调各方面因素,着力解决好各种问题。
4、强化督查落实。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县委、县政府要将其作为林业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县委督查中心和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县集体林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分片包乡检查乡镇各阶段工作进度和质量。督导主要看各乡镇领导机构是否健全、林改政策把握得是否准确、宣传发动是否到位、林改程序是否规范、勘界工作是否扎实、档案管理是否完善,严防不按“林改”程序,图形式,走过程。县林改办要对各乡镇每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的才能转入下一阶段,不符合要求的要推倒从来。今年11月份,县里将按照统一检查验收标准和办法,对各乡镇“林改”工作进行量化考评和检查验收,对任务完成好的通报表扬,任务完成差的通报批评。省、市林权检查验收小组届时将对我县“林改”工作进行抽查,被抽中的乡镇工作完成情况将代表我县“林改”工作整体水平,希望大家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这项工作,不要拖全县的后腿,凡在上级“林改”检查验收工作中出现纰漏,影响全县“林改”整体工作的,从严处理,决不姑息。
同志们,今天安排的这两项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乡镇要大员上前,凝心聚力,精心部署,扎实组织,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为加快全县林业又快又好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内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