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维护林区社会治安,保护森林资源。 2、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3、制订森林公安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 4、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 5、查处法律法规授权及受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较大林业行政案件; 6、掌握林区社会治安情况,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联系电话:0377-6531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