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
(二)承办单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内乡县林政股
分管领导:李文志,林业局副局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
联系电话:65316110
具体负责人:孙中怀,县林业局林政股股长
联系电话:65327032
(三)需提交的材料及程序:
1、需提交的材料:(1)采集野生植物申请书面材料;(2)采集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用途;(3)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乡镇政府意见。
2、办理程序:县林业局接到采集野生植物的单位或个人提交的申请书后,立即派人现场查验,经查验符合条件后报市林业局审核办理采集证。
(四)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五)服务承诺时限:15日
(六)业务咨询电话:65327032
(七)办理程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