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林业局主要职权:林权证审批
[来源:原创]
[作者:不详]
[日期:2009-07-03]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
(二)承办科室:内乡县林业局林政股
办公地点:内乡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
(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分管领导:李文志,副局长,联系电话:65316110
具体负责人:孙中怀,林政股股长,联系电话:65327032
(四)办理林权登记需提交的材料及程序
1、申请办理林权登记的单位或个人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①林权登记申请书;②林权证;③林权依法变更或消失的有关证明文件。
2、林政股派人对林权权利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合法者予以受理。
3、登记合法的林木林地在当地公示30天。
4、公示后,林政股派人到现场勘查:①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林地位置,四至界限、林种、面积或株数等数据准确;②林权证明材料合法有效;③无权属争议;④附图中标明的界桩,明显地物标志与实地相符合。
5、经查验无误后,林业局登记填表,报县政府审批。
6、县政府审批盖章后签证。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取工本费5元(每本),依据计价格(2001)1998号
(六)服务承诺时限:自提交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
(七)业务咨询电话:6532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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